一〇七
黄诚甫问:“先儒以孔子告颜渊为邦者之问,是立万世常行之道也,如何?”
先生曰:“颜子具体圣人,其于为邦的大本大原都已完备。夫子平日知之已深,到此都不必言,只就制度文为上说,此等处亦不可忽略,须要是如此方尽善。又不可因自己本领是当了,便于防范上疏阔,须是要放郑声,远佞人。盖颜子是个克己向里,德上用心的人,孔子恐其外面末节或有疏略,故就他不足处帮补说。若在他人,须告以‘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’,‘达道’‘九经’及‘诚身’许多功夫,方始做得。这个方是万世常行之道,不然只去行了夏时,乘了殷辂,服了周冕,作了《韶》《舞》,天下便治得?后人但见颜子是孔门第一人,又问个为邦,便把做天大事看了。”
所孔子告颜渊为邦:典出《论语·卫灵公》“颜渊问为邦。子曰‘行夏之时,乘殷之辂,服周之冕,乐则《韶》《舞》。放郑声,远佞人,郑声淫,佞人殆’”。朱熹认为,孔子所言,是从先王之礼中总结出来的万世常行之道。也 万世常行之道:朱熹《论语集注》引程颐言“盖三代之制,皆因时损益。及其久也,不能无弊。周衰,圣人不作。故孔子斟酌先王之礼,立万世常行之道,发此以为之兆尔”。
黄诚甫问:“朱熹认为孔子回答颜回关于治国的问题,是为后代万世确立了治国的根本原则,这样说对吗?”
先生说:“颜回基本上具备了圣人的条件,他对治国兴邦的大计方针都已悉数掌握。孔子平时就很了解他,在此就没有必要再说那么多,只就典章制度上说了说,当然这方面也是不可忽略的,必须加进去这些才算完善。也不要以为自己的本领足以胜任治国兴邦的重任了,就在防范克制上疏忽了,必须‘禁止郑国那样的靡靡之音,远离阿谀逢迎的小人’。大概颜回是个严于律己、性格内向、注重德行的人,孔子生怕他在外面制度上的细枝末节有所疏忽,所以就他不足的地方加以补充。如果对于其他人,孔子一定会告诉他‘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’,‘达道’‘九经’以及‘诚身’等许多功夫,才能把国家治理好。以上那些才是子孙万代常行的治国准则,要不然只去推行夏朝的历法,乘坐商朝的辂车,穿上周朝的服饰,听了《韶》《舞》那样的音乐,天下就能治理好吗?后世的人只知道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门生,又问了个如何治国安邦的道理,便把孔子有针对性的回答当作治国的准则了。”
一〇八
蔡希渊问:“文公《大学》新本,先‘格致’而后‘诚意’功夫,似与首章次第相合者。若如先生从旧本之说,即‘诚意’反在‘格致’之前,于此尚未释然。”
先生曰:“《大学》功夫即是‘明明德’,‘明明德’只是个‘诚意’,‘诚意’的功夫只是‘格物’‘致知’。若以诚意为主,去用‘格物’‘致知’的功夫,即功夫始有下落,即为善、去恶,无非是‘诚意’的事。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,即茫茫荡荡,都无着落处,须用添个‘敬’字,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,然终是没根源。若须用添个‘敬’字,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,直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?正谓以‘诚意’为主,即不须添‘敬’字。所以提出个‘诚意’来说,正是学问的大头脑处。于此不察,真所谓‘毫厘之差,千里之谬’。大抵《中庸》功夫只是‘诚身’,‘诚身’之极便是‘至诚’;《大学》功夫只是‘诚意’,‘诚意’之极便是‘至善’。功夫总是一般。今说这里补个‘敬’字,那里补个‘诚’字,未免画蛇添足。”
所“《大学》新本”三句:朱熹所著《大学章句》中,“诚意”在“格物致知”之后。
蔡希渊问:“朱熹先生修改过的《大学》中,先有‘格物’‘致知’,后有‘诚意’功夫,似乎和《大学》第一章的内容次序相吻合。如果就像先生遵循旧本的学说,那么‘诚意’反而在‘格物’‘致知’之前,对此我尚不太明白。”
先生说:“《大学》中的功夫就是‘明明德’,‘明明德’就是‘诚意’,‘诚意’的功夫就是‘格物’‘致知’。如果以诚意为主,去下‘格物’‘致知’的功夫,功夫才有着落,就是说行善去恶无非是‘诚意’的功夫。如果像新本中朱熹先生说的那样,先去推究事物的道理,那么功夫就会茫茫荡荡,没有边际,都没有落脚的地方,必须添加一个‘敬’字,才能把功夫牵扯到身心上来,然而这终究缺乏根基。如果必须添加一个‘敬’字,为何孔子的门生倒把一个最关键的字给遗漏了,而要等到千年以后要别人来补出来呢?这正好说明是以‘诚意’为根本的,不需要添加‘敬’字。之所以要提出一个‘诚意’来,正是做学问的关键所在。在这一点上弄不明白,就真的是‘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’了。大抵上说来,《中庸》中讲的功夫就是‘诚身’,‘诚身’的最高境界就是‘至诚’;《大学》中讲的功夫就是‘诚意’,‘诚意’的最高境界就是‘至善’。它们所讲的功夫都是一样的。现在如果在这里加上个‘敬’字,那里添个‘诚’字,未免显得画蛇添足了。”
德洪曰:昔南元善刻《传习录》于越,凡二册。下册摘录先师手书,凡八篇。其答徐成之二书,吾师自谓“天下是朱非陆,论定既久,一旦反之为难,二书姑为调停两可之说,使人自思得之”。故元善录为下册之首者,意亦以是欤!今朱、陆之辨明于天下久矣。洪刻先师文录,置二书于外集者,示未全也,故今不复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