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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星北方玄武七宿的第四宿有星二颗,乘《小尔雅·广言》“凌也”

2022-07-16 16:12:34 发布 浏览 304 次

虚星:北方玄武七宿的第四宿,有星二颗。 乘:《小尔雅·广言》:“凌也。” 袭:和。

太阴在甲子之岁,肃杀之气与旺气聚合在东方之宫,按照规律运行到它不能制服的各宫。(从东方宫到北方宫,从西向南,从南向北,从北向东),刑、德聚合四年后,便开始分离,分离十六年后又回到了原位。所以分离的原因,是刑杀之气不能进入中宫(土),而可以运行到东宫(木)。太阴所居留的地方,太阳为“德”,月亮为“刑”。“德”,在十个天干中的刚日(即奇日),可自然运行各宫;在柔日(偶日)运行到不能制服的地方。“刑”,刑杀之气运行到北方(水)、东方(木),会使冬季(水)变成春季(木);刑杀之气进入到北方(水)、西方(金),会使春天(木)变成冬天(水)。而金(西方、秋天)、火(南方、夏天)则处于原位。太阴处在寅位,各神的运行情况是:朱鸟在太阴之前,距离第一;钩陈在太阴后面,距离第三;玄武在太阴前面,距离第五;白虎在太阴后面,距离第六;虚星处在钩陈之上,这样天地就会出现平和的景象。

凡日,甲刚乙柔,丙刚丁柔,以至于癸。木生于亥,壮于卯,死于未,三辰皆木也。火生于寅,壮于午,死于戌,三辰皆火也。土生于午,壮于戌,死于寅,三辰皆土也。金生于巳,壮于酉,死于丑,三辰皆金也。水生于申,壮于子,死于辰,三辰皆水也。故五胜生一,壮五,终九,五九四十五,故神四十五日而一徙。以三应五,故八徙而岁终。

“木生于亥”诸句:五行与十二辰(十二月)相配是这样的:

五胜:五行相胜。即水胜火,火胜金,金胜木,木胜土,土胜水。 生一:生于一个月。 壮:壮健。 终:终结。 神:指北斗之神。

三:指五行中每一行从生到死经过三辰。 八徙:即45×8=360(日)。

十干纪日时,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五刚五柔。五行中的木生于十二辰中的亥,强壮在卯,死亡在未,亥、卯、未三辰都属于木。火生在寅,强壮在午,死亡在戌,寅、午、戌三辰都属于火。土从午产生,强壮在戌,死亡在寅,午、戌、寅三辰都属于土。金从巳产生,强壮在酉,死亡在丑,巳、酉、丑三辰都属于金。水从申产生,强壮在子,死亡在辰,三辰都属于水。所以五行相胜,每行产生在第一个月,强壮在第五个月,终结在第九个月。五行乘以九便是四十五,所以北斗之神斗柄移动分为四十五日一段(三个节气)。五行中每行从生到死占据三个时节,因此斗柄运行八段(即360日)而一岁终结。

凡用太阴,左前刑,右背德,击钩陈之冲辰,以战必胜,以攻必克。欲知天道,以日为主,六月当心,左周而行,分而为十二月,与日相当,天地重袭,后必无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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